1家用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法规
(1)范围:家用产品指生活消费中使用的一切产品如尿布、尿布封套、围兜、内衣裤、卫生巾、卫生裤、手套和鞋袜、家用薪接剂、家用涂料、家用蜡、鞋亮光剂和鞋油等;有害物质包括有机汞化合物和政府法律中规定的可能造成人类健康隐患的其他物质
(2)要求:健康和公共安全部可以从公众健康的角度,对家用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可溶物质量或蒸发量设置限值,颁布健康和公共安全法令并对家用产品的容器或包装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
2阻燃法
(1)范围:安装在多数商业性建筑物内的地毯和窗帘。
(2)要求;在公共建筑内以及需要防火的场所中,使用的窗帘和地毯类纺织品必须具有一定的限燃性能,否则不允许作为阻燃产品销售和展示且2m'或以上的地毯必须经过日本阻燃协会的测试认证。本法规还规定,凡具有阻燃性能的地毯或窗帘必须要有规定的“防火标签”,该标签只能由日本阻燃协会领导的团休进行缝制,通过标签的号码可识别加贴标签者
3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
(1)范围:家用产品包括纺织类产品、塑料制成品、家用电器和其他日用品
(2)要求:为了制作准确而恰当的家用产品质量商标,经济、贸易和工业部应该对每项家用商品做详细规定,作为以F内容的商标标准并且公布于众:成分、性能、用法、储存方法和其他应该标注的质量间题;制作标签的方法和其他生产商、销售商或商标代理商,关于上述条目所述的标注应该遵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中的纺织品质量标签条例给出了标签的详细要求,除少数标签以外,一般标签都应该用日文表达。
4反不公正补偿和误导性表述法
(l)范围:补偿是指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中,企业主通过抽奖或发放奖品等竞争手段,给予消费者商品、钱或其他经济利益来诱导消费者;表述指企业主通过广告或其他描述形式来介绍商品和服务。
本法规适用于所有国内和进口的纺织品和服装。
(2)要求:在商品的交易和服务中,企业主不应该做如下形式的表述: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关问题的表述比实际好,让消费者误解;对商品的价格或交易条件的描述比实际好让消费者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