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检测步骤:
1.浸泡汗液
将试样放入汗渍盒里,加入50mL新配制的汗液(所用汗液的种类由有关各方协商确定)。将试样完全浸没于汗液中,室温下浸泡约30min,期间应对试样稍加揿压和搅动,以保证试样完全湿润。从汗液中取出试样,去除试样上多余的汗液,称取试样的质量使其带液率为(100士5)%。
2.暴晒
将浸泡过汗液的试样固定在防水白板上,不遮盖试样。把4级蓝色羊毛标样固定在另一块白板上,注意不要被汗液浸湿,用二分之一挡板进行遮盖。将固定好试样和蓝色羊毛标样的试样架置于附光试验机的暴晒仓内,按照GB/T8427-2008中规定的欧洲温带暴晒条件(中等有效湿度,湿度控制标样5级,最高黑标温度50℃)进行暴晒。连续暴晒,直到4级蓝色羊毛标样的变色达到灰卡4~5级,暴晒即可终止,由于此暴晒终点直接关系到试样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的试验结果,所以试验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此暴晒终点的控制。
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检测步骤试验结果
取出试样,用室温的三级水清洗1min然后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晾干。待试样干躁后,将试样与原样进行对比,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
纺织品耐光、汗复合色牢度检测步骤注意事项
(1)保持耐光试验机的辐照量(单位面积辐照能)为42 W/㎡ (波长在300~400nm)或1.1 W/㎡ (波长在420 nm)。
(2)保证试样润湿均匀,其带液率为(100土5)%。
(3)试样须放置在防水白板上暴晒。
(4)准确控制试验终点4级蓝色羊毛标样变色达到灰卡4~5级。
(5)评定变色用原样部位不经过浸泡等处理。
(6)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其变色级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