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1、将适用范围中的第二段后面增加“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协商方式确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时,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2、表1、表2的表头中的“间接接排放(1)”修改为“间接排放 "。在表1、表2的注中增加一条“”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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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决定修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内容如下:
1、将适用范围中的第二段后面增加“石油化学工业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协商方式确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时,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2、表1、表2的表头中的“间接接排放(1)”修改为“间接排放 "。在表1、表2的注中增加一条“”处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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